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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速吊照3月罰8千 依法退稅倒賺1千


 


自由時報 – 2011年11月17日 下午1:29







 


〔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〕你被吊照、罰款嗎?別忘了爭取自己的權益!


 


未用車 可辦理停牌退稅


 


花蓮縣王姓婦人因急著接小孩而開快車,車速比限速超出79公里,導致被罰款、吊扣牌照3個月,她原


想繳錢了事,卻無意得知吊扣牌照視同將車牌繳還監理站,未用車期間可辦理停牌退稅;她試算,連牌


照稅、燃料費及強制險,約可退回9564元,繳了罰款8000元,還進帳1564元,不辦白不辦。


 


家境不錯的王婦說,她其實沒有「賺到」的感覺,倒是監理站人員當時沒把退稅款這種「好康」告知


她,她認為攸關民眾權益,政府應主動說明白卻不說,實在不妥;她還笑稱,當初怕老公知道她超速,


回家就把罰單照片藏起來,到現在都找不到。


 


王婦的先生責怪她開快車,還說,她要是當時油門再踩重一點,超速就滿80公里,罰款會跳級到1萬


2000元,到時「就算退再多稅,也不夠繳罰款」。


 


光復鄉的王婦說,她9月6日開賓士ML320休旅車,急著到台鐵花蓮車站接小孩,10月接到花蓮監理站


罰單,才知台9線溪口段228.3公里處限速50公里,她當時車速129公里,因超速79公里而被罰款8000


元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。


 


王婦10月19日至花蓮監理站繳送車子大牌,承辦人員給她1張吊扣執行單,隨後說「3個月後憑單回監理


站領取車牌」


 


參加道安講習才知道


 


本月8日,她至監理站上道路安全講習課程,講師提到,駕駛人若出國數月、半年沒有用車,可以繳還牌


照給監理站辦停牌,她問「這樣牌照稅、燃料稅的差額能退嗎?」獲得肯定答覆後,她又追問「那吊扣


車牌的話,能否比照辦理? 」講師說「可以!」


 


她趕忙拿著單據,去監理站退款櫃台「據理力爭」,櫃台人員才告知,汽車燃料使用費的退款,要等3個


月期滿;牌照稅的課徵機關則是花蓮地方稅務局,民眾須自己去稅務局填寫單據、辦理退稅。她算一


算,車子排氣量3200C.C.,約可退9564元(含強制險),而超速罰款8000元,雖然3個月沒車可用,


但一來一去,還進帳1564元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哇~~趕快研究一下~~~


該是自己的權益~~~就不能不知道~~~


繳了那麼多稅~~~也要知道自保~~~


 


 
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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