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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檢署的法醫給有開車的人一封信- (轉載引用)
>>我女兒恩語褓姆的先生5/13在上班開車途中
被一位中年男子騎快車撞上,褓姆的先生和車子都沒事,但是對
方於 5/14凌晨過世,褓姆的先生再次被警局通知並銬上手鍊,做
了一大堆筆錄,目前一切還在等待司法處理中。
和女兒的褓姆夫妻認識有十年了,他們都是實實在在的人,原本
經濟就不寬裕的他們,發生此事更是讓他們雪上加霜,期望以下
的內容能夠對你們有助益~
法醫給有開車的人的一封信
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:到7-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,不會花你
很多時間,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,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、
意外險、還要有用。
我是地檢署的法醫 *
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,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,
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。 然而,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,車主通常會
不知道如何處理。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,希望可以為你
減少日後的麻煩。
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,內要有底片、捲尺一
把,約七公尺 左右。當發生車禍時,第一件事,不是和對方說誰
對誰錯,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。 *
理由是 *:
臺灣的員警,不會為你,花自己的錢,幫你認真照相,即使是和
刑事有關的案子,也不會。
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、四張,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
現出來?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,還不如自立救濟。這
也就是我為什麼,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,分享給大
家。希望每個車主知道,一來可以保護自己,二來也可以使臺灣
的司法,對車禍案件,回歸較公平的面。 *
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*:
1.. 車子 * 前後左右 * 都要照相
2.. *撞擊點要近照 * ,最好要放比例尺 ( 或是銅幣、手機等... 可
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)
3.. *煞車痕 一定要 *照, ! 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,臺灣警員的
現場圖,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; 所以,建議你照照,不會對自己
不好。
4.. *底盤要照相 , * 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,第一是要照有無
異物, * 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。 *
5.. *擋泥板要照,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*, *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
對,要為自己留證據。 *
6.. * **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,也要為別人照相. ** *
第一部份
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,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 * 酒精濃度
測驗 * ,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。 *如果對方
不幸死亡,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。 *以我的的經驗,
我有一個案子,
* 表面上是車禍致死,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 *,才知道死 者
是: * 先吃藥物,中毒死亡後,發生車禍,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
物測試,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。 *
臺灣的司法是 *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,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
的。 *所以建議 *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。 *
第二部份
要要求檢察官照相,要照什麼呢?
* 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, *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,或判定違
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。 *
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, * * **這是根據 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
中,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。 * *
重要的是: * 你要求檢察官做,他才一定會去問人,如何用此證
據。 *
第三部份
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,你洗一份給他, *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
著。 *
不要給檢察官,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,或是敗類型
的檢察官.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,我想看
臺灣的新聞就知道,不需要我多說。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
全。最後 * 態度要客氣,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, **但
他們最怕記者。
**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,更重要的是:預防死亡的再次發
生------ 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。 * * **
**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,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,而不讓法醫提出
任何危險的警訊,愚弄市民,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, * * **
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。 ** **
我的經驗:像一段路,連續死亡車禍發生,為了偵察不公開,不
知道有多少駕駛者,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,而發生車禍, 又要
害死多少人 * .
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,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
友,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,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
少。
可以看的出來~這信的內容已有一段時日了~~
是在一個"相機要裝底片的年代"~~
但在現在看來~~內容依然讓人受用~並且是相當好的自保提醒~~
在現在數位相機~~手機附的相機~解析度都相當高~~
詳讀上述的善意提醒~~並且牢記在心~~
誰都不願意遇到意外狀況~~但是若遇到了~更別忘了自保~~~
希望有看到此文的好朋友們~~
不僅自保之外~~更要提醒週遭的親朋好友~~
期望大家都能平安~順心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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